[问题]
1)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工期是多少个月?指出该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以节点编号表示)
2)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三项索赔是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索赔要求,并附有与索赔有关的资料和证据。索赔报告中的基本要求如下:
1.遭暴风雨袭击造成的损失不是施工单位的责任,故应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2.给已建部分工程造成破坏18 万元,应由业主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施工单位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
3.施工单位人员因此灾害导致数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3 万元,业主应给予赔偿。
4.建设方聘请的一名顾问受伤需医疗费用1 万元,一名在工地避雨的路人由于被大风吹落的物品砸伤需医疗费用2 千元,业主应给予赔偿。
5.施工单位进场的在使用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8 万元,由于现场停工造成台班费损失4.2 万元,业主应负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工人窝工费3.8 万元,业主应予支付。
6.准备安装的一台大型空调由于浸水必须修复需2 万元,业主应该支付。
7.因暴风雨造成现场停工8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8天。
8.由于工程破坏,清理现场需费用2.4万元,业主应予支付。
【问题】
1.因不可抗力发生的风险承担的原则是什么?
2.上述索赔事件,哪些成立哪些不成立(请逐条回答)?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2009年5月12日,工程所在地区发生了7.5级强烈地震,造成施工现场部分围墙倒塌,损失6万元;地下一层填充墙部分损毁,损失10万元;停工及修复共30天。
施工单位就上述损失及工期延误向建设单位提出了索赔。
问题1.事件一中,施工单位的索赔是否成立?分别说明理由。
事件二:由于工期较紧,A施工单位将其中两栋单体建筑的室内精装修和幕墙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B施工单位。B施工单位经A施工单位同意后,将其承包范围内的幕墙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C施工单位组织施工,油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体相应资质的D施工单位组织施工。
【问题】分别判断事件二中A施工单位、B施工单位、C施工单位、D施工单位之间的分包行为是否合法?并逐一说明理由。
施工进度如图所示,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三: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事件如下:
(1)由于项目功能调整变更设计,导致工作C中途出现停歇,持续时间比原计划超出2个月,造成施工人员窝工损失13.6万元/月×2月=27.2万元;
(2)当地发生百年一遇大暴雨引发泥石流,导致工作E停工、清理恢复施工共闲时3个月,造成施工设备损失费用8.2万元、清理和修复工程费用24.5万元。
针对上述(1)、(2)事件,施工单位在有效时限内分别向建设单位提出2个月、3个月的工期索赔,27.2万元、32.7万元的费用索赔(所有事项均与实际相符)。
【问题】:
事件三中,分别指出施工单位提出的两项工期索赔和两项费用索赔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问题.A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费用变更控制程序有哪些?B施工单位还需补充哪些索赔资料?
事件一: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承包商乙将桩基础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分包商丙,并签订了专业分包合同。
事件二:在桩基础施工期间,由于分包商丙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甲方现场周围的建筑物受损,给甲方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甲方就此事件向承包商乙提出了赔偿要求。
事件三:另外,考虑到体育馆主体工程施工难度高、自身技术力量和经验不足等情况,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承包商乙又与另一家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某知名承包商丁签订了主体工程分包合同,合同约定承包商丁以承包商乙的名义进行施工,双方按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
2. 问题
(1)什么是工程分包?什么是工程转包?
(2) 事件一中,承包商乙与分包商丙签订的桩基础工程分包合同是否有效?简述理由。
(3) 事件二中,对分包商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包商乙要承担什么责任?简述理由。
(4) 事件三中,承包商乙将主体工程分包给承包商丁在法律上属于何种行为?简述理由。
索赔要求,并附有与索赔有关的资料和证据。索赔报告中的基本要求如下:
1.遭暴风雨袭击造成的损失不是施工单位的责任,故应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2.给已建部分工程造成破坏18 万元,应由业主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施工单位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
3.施工单位人员因此灾害导致数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3 万元,业主应给予赔偿。
4.建设方聘请的一名顾问受伤需医疗费用1 万元,一名在工地避雨的路人由于被大风吹落的物品砸伤需医疗费用2 千元,业主应给予赔偿。
5.施工单位进场的在使用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8 万元,由于现场停工造成台班费损失4.2 万元,业主应负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工人窝工费3.8 万元,业主应予支付。
6.准备安装的一台大型空调由于浸水必须修复需2 万元,业主应该支付。
7.因暴风雨造成现场停工8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8天。
8.由于工程破坏,清理现场需费用2.4万元,业主应予支付。
【问题】
1.因不可抗力发生的风险承担的原则是什么?
2.上述索赔事件,哪些成立哪些不成立(请逐条回答)?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2009年5月12日,工程所在地区发生了7.5级强烈地震,造成施工现场部分围墙倒塌,损失6万元;地下一层填充墙部分损毁,损失10万元;停工及修复共30天。
施工单位就上述损失及工期延误向建设单位提出了索赔。
问题1.事件一中,施工单位的索赔是否成立?分别说明理由。
事件二:由于工期较紧,A施工单位将其中两栋单体建筑的室内精装修和幕墙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B施工单位。B施工单位经A施工单位同意后,将其承包范围内的幕墙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C施工单位组织施工,油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体相应资质的D施工单位组织施工。
【问题】分别判断事件二中A施工单位、B施工单位、C施工单位、D施工单位之间的分包行为是否合法?并逐一说明理由。
问题.A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费用变更控制程序有哪些?B施工单位还需补充哪些索赔资料?
(四)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在中标某高档办公楼工程中,与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总承包单位将装饰装修.幕墙等部分项工程进行专业分包。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下发针对专业分包工程范围内墙面装饰装修做法的设计变更指令,在变更指令下发后第10天,专业分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该项变更的估价申请。监理工程师审核时发现计算有误,要求施工单位修改。于变更令下发后的第17天,监理工程师再次收到变更估价申请,经审核无误后提交建设单位,但一直未收到建设单位的审批意见。次月底,施工单位在上报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时,但一直未收到建设单位的审批意见。次月底,施工单位在上报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包含了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已完成的该项变更所对应的费用,建设单位以未审批同意为由予以扣除,并提交并更设计增加款项只能在竣工结算前最后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该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指令施工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预验收通过后立即组织参建各方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他提出验收组织安排有误,责令建设单位予以更正。在总承包施工合同中约定“当工程量偏差超出5%时,该项增加部门或生育部门综合单价按5%进行浮动”。施工单位编制竣工结算时发现工程量清单中两个清单中两个清单项的工程数量增减幅度超出5%,其相应工程数量.单价等数据相见下表:
竣工验收通过后,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分别将各自施工范围的工程资料移交到监理机构,监理机构整理后将施工资料与工程监理资料一并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被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以资料移交程序错误为由予以拒绝。
案例四背景资料:
沿海地区某群体住宅工程,包含整体地下室、8栋住宅楼、1栋物业配套楼以及小区公共区域园林绿化等,业态丰富、体量较大,工期暂定3.5年。招标文件约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要求投标单位充分考虑风险,特别是通用措施费用项目均应以有竞争力的报价投标,最终按固定总价签订施工合同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针对招标文件不妥之处向建设单位申请答疑,建设单位修招标文件后履行完招标流程,最终确定施工单位A中标,并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与A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施工合同中允许总承包单位自行合法分包,A单位将物业配套楼整体分包给B单位,公共区域园林绿化分包给C单位(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委托劳务队伍进行施工)、自行施工的8栋住宅楼的主体结构工程劳务(含钢筋、混凝士主材与模架等周转材料)分包给D单位,上述单位均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例行检查时提出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査处管理办法》(建市(2014)118号)相关规定要求整改。
在施工过程中,当地遭遇罕见强台风,导致项目发生如下情况:
①整体中断施工24天;
②施工人员大量窝工,发生窝工费用88.4万元;③工程清理及修复发生费用30.7万元;
④为提高后续抗台风能力,部分设计进行变更,经估算涉及费用22.5万,该变更不影响总工期。
A单位针对上述情况均按合规程序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建设单位认为上述事项全部由罕见强台风导致,非建设单位过错,应属于总价合同模式下施工单位应承担的风险,均不予同意。
背景材料
某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2680m2,地下二层,地上七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4),建设单位分别与中标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
事件一: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和建设单位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深基坑工程分包给了具有相应资质的某分包单位。深基坑工程开工后,分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了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审核、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
事件二:室内卫生间楼板二次埋置套管施工过程中,施工总承包单位采用与楼板同抗渗等级的防水混凝土埋置套管,聚氨酯防水涂料施工完毕后,从下午5:00开始进行蓄水检验,次日上午8:20,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求项目监理机构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提出异议,不予验收。
事件三:在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内,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进度计划双代号网络图(如下图所示),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按此组织施工。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进度计划网络图(时间单位:周)
事件四:在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建设单位设计变更导致工作C的实际施工时间为35天。施工总承包单位以设计变更影响进度为由,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工期索赔21天的要求。
背景资料:某施工单位在中标某高档办公楼工程后,与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总承包单位将装饰装修、幕墙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专业分包。
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下发针对专业分包工程范围内墙面装饰装修做法的设计变更指令,在变更指令下发后的第10天,专业分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该项变更的估价申请。监理工程师审核时发现计算有误,要求施工单位修改。于变更指令下发后的第17天,监理工程师再次收到变更估价申请,经审核无误后提交建设单位,但一直未收到建设单位的审批意见。次月底,施工单位在上报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包含了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已完成的该项变更所对应的费用,建设单位以未审批同意为由予以扣除,并提出变更设计增加款项只能在竣工结算前最后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
该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指令施工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预验收通过后立即组织参建各方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组织安排有误,责令建设单位予以更正。
在总承包施工合同中约定“当工程量偏差超出5%时,该项增加部分或剩余部分综合单价按5%进行浮动”。施工单位编制竣工结算时发现工程量清单中两个清单中两个清单项的工程数量增减幅度超出5%,其相应工程数量、单价等数据详见下表:
竣工验收通过后,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分别将各自施工范围的工程资料移交到监理机构,监理机构整理后将施工资料与工程监理资料一并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被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以资料移交程序错误为由予以拒绝。
背景资料:某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6800m2,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外墙外保温节能体系,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单位分别与中标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负责人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该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批)手续不妥,要求改正;同时,要求补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的内容。施工单位认为,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还要编制、报审建筑节能施工技术专项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没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并无不妥,不必补充。
事件二:建筑节能施工前,施工单位上报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专项方案,其中包括如下内容:
(1)考虑到冬期施工气温较低,规定外墙外保温层只能在每日气温高于5℃的11:00-17:00之间进行施工,其他气温低于5℃的时间段均不施工;(2)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
事件三:施工单位提交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进度计划网络图(如下图所示),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按此图组织施工。
事件四:在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因设计变更导致工作C的持续时间变为36天,施工单位以设计变更影响施工进度为由,提出22天的工期索赔。
【背景材料】某办公楼工程。地下二层,地上十层,总建筑面积27000㎡,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双方约定工期为20个月,建设单位供应部分主要材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规定向项目监理工程师提交了施工总进度计划网络图(如图所示),该计划通过了监理工程师的审查和确认。
施工总进度计划网络图(时间单位:月)
事件二:工作B(特种混凝土工程)进行1个月后,因建设单位原因修改设计导致停工2个月。设计变更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了费用索赔申请(如表所示),索赔内容和数量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符合实际情况。
事件三: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供应的主材未能按时交付给施工总承包单位,致使工作K的实际进度在第11月底时拖后三个月:部分施工机械由于施工总承包单位原因未能按时进场,致使工作H的实际进度在第11月底时拖后一个月;在工作F进行过程中,由于施工工艺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导致发生质量问题,被监理工程师责令整改,致使工作F的实际进度在第11月底时拖后一个月。施工总承包单位就工作K、H、F工期拖后分别提出了工期索赔。
(四)
【背景资料】
某商业用房工程,建筑面积15000m²,地下2层,地上10层,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工程工期自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工程承包范围为图纸所示的全部土建、安装工程。合同造价中含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费120万元。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2014年11月12日施工至地上二层结构时,工程所在地区发生了7.5级强烈地震,造成施工单位钢筋加工棚倒塌,损失6万元;地下一层填充墙部分损毁,损失10万元;停工及修复共30d;施工单位就上述损失及工期延误向建设单位提出了索赔。
事件二:用于基础底板的钢筋进场时,钢材供应商提供了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施工单位只进行了钢筋规格、外观检查等现场质量验证工作后,即准备用于工程。监理工程师下达了停工令。
事件三:截至2015年1月15日,建设单位累计预付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费共计50万元。
事件四:工程竣工结算造价为5670万元,其中工程款5510万元,利息70万元,建设单位违约金90万元。工程竣工5个月后,建设单位仍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款项,欠款总额1670万元(合上述利息和建设单位违约金),随后施工单位依法行使了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问题】
(一)
【背景资料】
某大学城工程,包括结构形式与建筑规模一致的四栋单体建筑,每栋建筑面积为21000m²,地下2层,地上18层,层高4.2m,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A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除主体结构外的其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自行依法分包;建设单位负责供应油漆等部分材料。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A施工单位拟对四栋单体建筑的某分项工程组织流水施工,其流水施工参数如下表:
其中:施工顺序I、Ⅱ、Ⅲ;施工过程Ⅱ与施工过程Ⅲ之间存在工艺间隔时间1周。
事件二:由于工期较紧,A施工单位将其中两栋单体建筑的室内精装修和幕墙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B施工单位。B施工单位经A施工单位同意后,将其承包范围内的幕墙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C施工单位组织施工,油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D施工单位组织施工。
事件三:油漆作业完成后,发现油漆成膜存在质量问题,经鉴定,原因是油漆材质不合格。B施工单位就由此造成的返工损失向A施工单位提出索赔。A施工单位以油漆属建设单位供应为由,认为B施工单位应直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B施工单位直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建设单位认为油漆在进场时已由A施工单位进行了质量检验并办理接收手续,其对油漆材料的质量责任已经完成,因油漆不合格而返工的损失由A施工单位承担,建设单位拒绝受理索赔。
【问题】
(四)
【背景资料】
某投资公司建造一幢办公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30日。该投资公司于2014年3月6日发出招标公告,共有5家建筑施工单位参加了投标。第5家施工单位于2014年6月2日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开标会于2014年6月3日由该省建委主持。第4家施工单位在开标前向投资公司要求撤回投标文件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经过综合评选,最终确定第2家施工单位中标。投资公司(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双方按规定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14年8月16日。工程开工后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一:因拆迁工作拖延,甲方于2014年8月18日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导致乙方A、B两项工作延误了2d,并分别造成人工窝工6个和8个工日;但乙方C项工作未受影响。
事件二:乙方与机械设备租赁商约定,D项工作施工用的某机械应于2014年8月28日进场,但因出租方原因推迟到当月29日才进场,造成D项工作延误ld扣人工窝工7个工日。
事件三:因甲方设计变更,乙方在E项工作施工时,导致人工增加14个工日,相关费用增加了1.5万元,并使施工时间增加了2d。
事件四:在F项工作施工时,因甲方供材出现质量缺陷,乙方施工增加用工6个工日,其他费用1000元,并使H项工作时间延长ld,人工窝工24个工日。
上述事件中,A、D、H三项工作均为关键工作,没有机动时间,其余工作均有足够的机动时间。
【问题】
(一)
【背景资料】
某工程项目合同工期为18个月,施工合同签订以后,施工单位编制了一份初始网络计划,如下图所示:
由于该工程施工工艺的要求,实际工作中工作C、工作H和工作J需共用一台特殊履带吊装起重机械,为此需要对初始网络计划作调整。
工作G完成后,由于建设单位变更施工图纸,使工作I停工待图2个月。但建设单位要求仍按原合同工期完工,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赔I工作赶工费用3万元(已知工作I赶工费每月1.5万元)。
【问题】
(三)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在中标某高档办公楼工程中,与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总承包单位将装饰装修.幕墙等部分项工程进行专业分包。
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下发针对专业分包工程范围内墙面装饰装修做法的设计变更指令,在变更指令下发后第10天,专业分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该项变更的估价申请。监理工程师审核时发现计算有误,要求施工单位修改。于变更令下发后的第17天,监理工程师再次收到变更估价申请,经审核无误后提交建设单位,但一直未收到建设单位的审批意见。次月底,施工单位在上报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时,但一直未收到建设单位的审批意见。次月底,施工单位在上报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包含了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已完成的该项变更所对应的费用,建设单位以未审批同意为由予以扣除,并提交并更设计增加款项只能在竣工结算前最后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
针对该单体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检查评分汇总表如下表所示,表中已填有部分数据。
该工程“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模板工程检查评分表”.“高处作业检查评分表”.“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等分表的实得分分别为81分.86分.79分.82分.82分。
该工程使用了多种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实得分为82分,悬挑式脚手架实得分为80分。“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中,该项目实得分值85分。
在总承包施工合同中约定“当工程量偏差超出5%时,该项增加部门或生育部门综合单价按5%进行浮动”。施工单位编制竣工结算时发现工程量清单中两个清单中两个清单项的工程数量增减幅度超出5%,其相应工程数量.单价等数据相 见下表:
该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指令施工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预验收通过后立即组织参建各方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他提出验收组织安排有误,责令建设单位予以更正。竣工验收通过后,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分别将各自施工范围的工程资料移交到监理机构,监理机构整理后将施工资料与工程监理资料一并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被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以资料移交程序错误为由予以拒绝。
(二)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18500m2,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筏板基础。该工程位于市中心,场地狭小,开挖土方需上运至指定地点,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了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并按规定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场后按合同要求提交了总进度计划,如图所示(时间单位:月),并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查和确认。
事件一:当施工进行到第5 个月时,因建设单位设计变更导致工作B. 延期2 个月,造成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停工损失费13000 元和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窝工费2000 元,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一项工期索赔和两项费用索赔。
事件二:底板混凝土施工中,混凝土浇筑从高处开始,沿短边方向自一端向另一端进行,在混凝土浇筑完12h 内对混凝土表面进行保温养护,养护持续7D.。养护至72h 时,测温显示混凝土内部温度70℃,混凝土表面温度35℃。
事件三:结构施工至十层时,工期严重滞后。为保证工期,A 劳务公司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了另一家有相应资质的B. 劳务公司,B. 劳务公司进场工人100 人,因场地狭小,B. 劳务公司将工人安排在本工程地下室居住。工人上岗前,项目部安全员向施工作业班组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确认。
(一)背景资料
某新建图书馆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某施工单位中标。双方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总造价14250万元,预付备料款2800万元,每月底按月支付施工进度款。竣工结算时,结算价款按调值公式法进行调整。在招标和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招标。招标文件规定:合格投标人为本省企业;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15天后投标截止;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分别以书面形式回复给相应提出疑问的投标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审招标文件时,认为个别条款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整改后再进行招标。
事件二:合同约定主要材料按占造价比重55%计,预付备料款在起扣点之后的五次月度支付中扣回。
事件三:基坑施工时正值雨季,连续降雨导致停工6天,造成人员窝工损失2.2万元一周后出现了罕见特大降雨,造成停工2天,人员窝工损失1.4万元。针对上述情况,施工单位分别向监理单位上报了这四项索赔申请。
事件四:某分项工程由于设计变更导致该分项工程量变化幅度达20%,合同专用条款未对变更价款进行约定。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的下一个月上报支付申请的同时,还上报了该设计变更的变更价款申请,监理工程师不批准变更价款。
事件五:屋面隐蔽工程通过监理工程师验收后开始附图施工建设单位对隐蔽工程质量提出异议,要求复验,施工单位不予同意,经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后三方现场复验,经检验质量满足要求。施工单位要求补偿由此增加的费用,建设单位予以拒绝。
事件六:合同中约定,根据人工费和四项主要材料及价格指数对总造价按调值公式法进行调整,各调值因素的比重.基准和现行价格指数如下表:
某建设单位投资兴建一大型商场,地下二层,地上九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71500m2。经过公开招标,某施工单位中标,中标造价25025.00万元。双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工程预付款比例为10%,并从未完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款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时起扣,主要材料所占比重按60%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加快施工进度,土方采用机械一次开挖至设计标高;租赁了30辆特种渣土运输汽车外运土方,在城市道路路面遗撒了大量渣土;用于垫层的2:8灰土提前2天搅拌好备用。
事件二:中标造价费用组成为:人工费3000万元,材料费17505,机械费995万元,管理费450万元,措施费用760万元,利润940万元,规费525万元,税金850万元。施工总承包单位据此进行了项目施工承包核算等工作。
事件三:在基坑施工过程中,发现古化石,造成停工2个月。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了索赔报告,索赔工期2个月,索赔费用34.55万元。索赔费用经项目监理机构核实,人工窝工费18万元,机械租赁费用3万元,管理费2万元,保函手续费0.1万元,资金利息0.3万元,利润0.69万元,专业分包停工损失费9万元,规费0.47万元,税金0.99万元。经审查,建设单位同意延长工期2个月;除同意支付人员窝工费、机械租赁费外,不同意支付其他索赔费用。
某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6800m2,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外墙外保温节能体系。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单位分别与中标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负责人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该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批)手续不妥,要求改正;同时,要求补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的内容。施工单位认为,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还要编制、报审建筑节能##技术专项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没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并无不妥,不必补充。
事件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上报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专项方案,其中包括如下内容:(1)考虑到冬期施工气温较低,规定外墙外保温层只在每日气温高于5℃的11:00~17:00之间进行施工,其他气温低于5℃的时段均不施工;(2)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
事件三:施工单位提交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进度计划网络图(如下图所示),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按此组织施工。
事件四:在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涉及变更导致工作C的持续时间变为36天,施工单位以设计变更影响施工进度为由提出22天的工期索赔。
(一)背景资料
某建筑施工单位在新建办公楼工程前,按《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209)规定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的各项基本内容,编制了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相应人员审批后报监理机构,在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按此组织施工。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进度计划以时标网络图(时间单位:月)形式表示。在第8个月末,施工单位对现场实际进度进行检查,并在师表网络图中绘制了实际进度前锋线,如下图所示:
针对检查中所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的情况,施工单位均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并在监理机构同意的时间内上报了相应的工期索赔资料。经监理工程师核实,工序E的进度偏差是因为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原因所导致,工序F的进度偏差是因为当地政令性停工导致,工序D的进度偏差是因为工人返乡农忙原因。上述情况,监理工程师对三项工期索赔分别予以批复。